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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盗版对尼日利亚公众的影响:以埃努古城市为例

周日,Nnamani*

尼日利亚联邦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通讯作者:
周日,Nnamani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尼日利亚联邦大学
电话:+ 0872-534-05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保护)

收到的日期: 11/02/2015;接受日期:25/09/2016;发布日期: 28/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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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盗版是指未经授权使用或复制受版权保护的材料。有些人认为它是违反指版权法或非法复制和传播录音或计算机软件。这绝对不是自然现象,而是蓄意侵占他人的劳动成果。这篇论文考察了犯罪的严重性。盗版“在尼日利亚东部,特别是在他们的市场上,人们喜欢它所带来的破坏性影响知识个人的财产权。设计、分发、收集和分析了20项问卷分析了。结果表明,它对当时的个人和政府都产生了深远的负面影响。还概述了在尼日利亚打击海盗的战略。

关键字

创意产业,对盗版零容忍,尼日利亚,经济,打击盗版的策略

介绍

多年来,由于盗版和其他对该国版权法施加不当侵犯的行为,尼日利亚的音乐制作经历了一些挑战和经济损失。研究表明,除其他形式的盗版外,仅盗版造成的损失侵权金额每年超过1000亿新台币。

美国商务部估计,尼日利亚是非洲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最大市场,大约80%的国际音乐cd和40%的本地音乐cd被非法复制、伪造和销售。

尼日利亚拥有丰富而充满活力的创意部门。其中最突出的是诺莱坞,它是世界第三大电影产业,年收入在2亿至3亿美元之间。然而,尼日利亚的创意产业远远超出了电影产业。这包括从音乐和出版到计算机软件和媒体的各种活动广播每个国家都有巨大的增长潜力。初步数据表明,虽然尼日利亚以版权为基础的产业每年已经为尼日利亚经济贡献了多达1.2万亿奈拉(75亿美元),但它们有潜力每年贡献5%到10%。如果我们要充分发挥我们创意产业的潜力,如果尼日利亚人要从中获得多重利益,我们就需要创造一个尊重创作者权利的环境——一个对盗版零容忍的环境。1]。

盗版的定义

盗版被定义为窃取或盗窃他人的知识产权。根据Freitas的定义,盗版是“未经版权所有人许可,以营利或其他目的复制版权所有人的财产”。

海盗一词的使用源于强盗(海盗)在公海上袭击船只并从船上偷窃的活动。

它被定义为“未经授权使用或复制受版权或专利保护的材料”。此外,它认为“违反版权法或非法复制和分发录音或计算机软件”。“在创意人士的日常追求中,盗版不是自然发生的事情。这是一种犯罪,是蓄意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行为。它扼杀了创造者的创造力。”他们是谁:专家们强调,该行业发展的一个主要困难是盗版。它欺骗了许多制作人、艺术家、营销人员和利益相关者。它阻碍了该行业的快速财务增长推进在主要地区,由于他们的智力材料收入较低。人们开始怀疑这些海盗是谁。他们住在哪里?一些人声称他们是营销商,未经授权的生产者,而另一些人则说在Onitsha头桥市场和拉各斯的alaba国际市场有一个卡特尔的住所。最近,据报道,一些牧师的信息被盗版,并大量出售给不知名的信徒。这使得一些传道人提醒他们的成员注意他们购买的教会产品。2007年12月,尼日利亚版权委员会(NCC)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电影行业每年因非法数字复制、在线盗版和未经授权的视频作品出租而损失约40亿奈拉(n42亿美元)。2008年8月,尼日利亚电视管理局(NTA)的一份报告估计,在国内,音乐、软件和视频内容行业每年因盗版造成的损失总额超过1000亿奈拉(N100,000,000,000)。这真是一个巨大的损失。2]。

位置

埃努古通常被称为埃努古州。为了与埃努古市或埃努古市区别开来,城市于1991年8月27日建立,埃努古市作为其首都。这个州的名字来源于1912年作为一个小城市建立的首府矿业但后来发展成为前尼日利亚东部地区的首府(信息部,1992年)。

人口统计资料

在2006年的人口普查中,埃努古州的人口为3,267,837人,后来估计到2012年将超过380万。它是尼日利亚东南部伊博人的家园。埃努古市区包括三个地方政府区域:埃努古东部;埃努古北部和埃努古南部。在本研究重点的三个地方政府区域内,有四个主要市场,即:Ogbete Main Market;Abakpa市场,Kenyatta市场和Garriki市场。

范围

本研究的范围涵盖了三个地方政府领域的四个主要市场以及以下提到的广播电台-尼日利亚联邦广播公司(FRCN),埃努古国家广播服务(ESBS)和Solid FM。

术语定义

营销商:这里的营销商代表在零售网点展示或提供商品供销售的个人或团体。

Awarawa:这是对在街头或市场上发现的虚假或非原创文章的昵称。

奈贾:这是指尼日利亚时使用的昵称,尤其是在非洲娱乐世界。

版权法

关于资格和资格,《版权法》在其第一节中规定,文学、音乐和艺术作品、电影、电影、录音和广播具有以下版权资格:

•文学、音乐或艺术作品不具备获得版权的资格,除非

•为了赋予角色原汁原味,已经付出了足够的努力

作品被固定在现在已知的或将来发展起来的任何确定的表现媒介中,它可以从这些媒介中发展出来感知到的,复制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借助任何机器或设备传播,并认为这些作品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受到保护,理由是它是原创的,并以特定的表达媒介固定下来。尼日利亚法学院(2003)也认同这一观点。

本法规定的版权应限于作者是合格的人而有资格获得版权的一切作品,即:

一个。是尼日利亚公民或在尼日利亚定居的个人;或

b。由尼日利亚法律或根据尼日利亚法律成立的法人团体

版权期限

著作权的署名权是永久的、不可剥夺的、不可剥夺的,正如其排他性一样(《版权法》第5条第1、2款),如下所示表1。这些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专利等。报告显示,尼日利亚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十分猖獗。然而,在尼日利亚《版权法》附表1中,版权的期限和期限如下:

工作类型 到期日
•除照片以外的文学、音乐或艺术作品 作者去世当年年底后七十年;就政府或机构而言
公司,在作品首次出版的那一年结束后的70年。
•摄影电影和照片 在作品首次出版那年年底之后的五十年。
•录音 在录音首次录制的年份结束后的五十年。
•广播 在广播开始的那一年结束后的五十年。

表1。尼日利亚版权法,版权的期限和期限。

在类似的条款中,《版权法》第23条描述了表演者的权利以及构成表演的内容,然后在第24条中指出:

本法第23条所赋予的权利,在有关履行的情况下,应持续到自首次履行的年度结束之日起的五十年期间结束为止。

独家、权利和作者身份

版权,是一种独有的权利。它是排他性的,是权利的排他性,根据研究,它意味着“所有者,并且只有所有者可以行使这些权利”。它还指出,版权的所有人通常是作品的作者,但并不总是如此。根据《版权法》(S.II(3)),发件人包括其继承人和所有权继承人。作者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很好地行使这些权利。在某些情况下,作品的作者可能并非版权拥有人[3.]。

大使进一步坚持认为,盗窃知识产权剥夺了尼日利亚专业人士应得的收入,也剥夺了政府可以从中获得的税收,并将其重新投资于经济。不仅在尼日利亚,而且在全球范围内,侵犯知识产权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给合法所有者、政府和公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版权产业对该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约为2.9%,超过了汽车制造业。

例如,在美国,1993年10月发表的一项研究得出结论,版权产业贡献了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5.6%,雇佣了540多万人(约占美国劳动力的4.8%)。

因此,他认为:

版权产业的规模显然很大,其影响错综复杂地交织在当今社会的结构中。因此,知识产权制度的任何严重故障,或对其所依据的权利的任何重大侵蚀,都必须相应地影响整个社会[4]。

盗版的成因

盗版的原因和动机是多方面的。根据研究,它是患病率是由许多重要的因素造成的——正品的稀缺和高成本、贫困、糟糕的分销网络、缓慢的司法系统、创意部门某些方面的合作不足以及包括尼日利亚版权委员会(NCC)在内的监管机构资金不足。

另一方面是新的数字技术带来的挑战,这些技术本身为非法大量复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创造了机会。互联网目前为在线音乐文件的分发和营销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渠道。技术的发展使得艺术家们可以坐在他们的笔记本电脑上录制录音带,并通过互联网直接向一个巨大的全球市场推销。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同时绕过了传统的录音室录音环节、唱片公司和分销商。同样的道理,albay.com将电脑视为:

一个全球性的个人自动点唱机,提供几乎任何一种个人可以想象的音乐。对于签约或未签约的唱片艺术家来说,这是一种极好的方式,可以将他们的音乐和他们自己推广给一个巨大的、不断增长的、互动的、合理的、未经审查的、直接的、多媒介的听众和市场。

就像这种先进的分销方式正在蔓延一样,互联网上的盗版也在蔓延。这种网上盗版行为十分猖獗,正如当今世界普遍使用网上诈骗一样。[5]。

问题陈述

盗版是“未经授权使用或复制受版权保护或专利保护的材料”,而其他人则将其视为“违反版权法或非法复制和分发录音或计算机软件”。尽管这是非法的,但这一行业在尼日利亚却蓬勃发展。因此,这项名为“音乐盗版对尼日利亚公众的影响:以埃努古城市为例”的研究,准备确定其持续存在和发展的原因,并提出减少这种威胁的可能方法。

研究目的

这项工作的目的是调查营销人员对尼日利亚版权法的认识水平。特别是它是;

(一)充分发挥创意产业的潜力

2强调音乐家、艺术家、演员等的知识产权需要得到保护

3让营销人员意识到,如果被发现出售盗版作品,他们可能会被起诉

iv.分别让音乐拥有人及盗版作品买家认识盗版的影响[6]。

研究设计

研究人员采用了描述性调查研究设计,旨在找出市场营销人员对尼日利亚版权法的认识程度,以及他们对盗版对版权所有者和买家的影响的看法。

研究对象

这项研究的目标人群包括大约150个音乐频道和埃努古市三个广播电台的广播人员。

样本

研究人员从研究区域的音乐商店中随机选择营销人员,并向研究人员提供了一百(100)个音乐商店,其中包括广播电台的一些人员。

数据采集仪器

用于数据收集的工具是由五个研究问题开发的20项问卷。这些文件的目的是提供审查有关专题所需的资料。

甲部:有关受访者个人资料的资料。

B部分:研究分析技术的信息,每个研究问题包含五个研究问题[7]。

仪器的验证

该仪器已提交给两位专家(讲师)进行内容和表面效度测试。

数据收集方法

几名助理负责向营销人员和广播人员分发和收集问卷。

数据分析方法

收集的数据使用百分比进行组织和分析。可接受的分数水平是50%及以上。

研究问题1

音乐盗版对个人和社会来说是犯罪吗?

此外,它限制了音乐盗版不是犯罪的事实,这些产品中有一半是盗版的,如图所示表2。持否定态度的分别为62%、7.44%和1.86%,持积极态度的分别为26.3%、79.05%和81.84%。调查进一步证实,盗版不会给生产者带来任何利益(24.2%),而且盗版作品的买家不知道这是一种犯罪行为(37.6%)。相反,他们购买这些材料是因为它们所附带的低价格和目前的经济低迷。8]。

S / N 问卷调查项目 总反应 是的 没有
1 你认为音乐盗版是犯罪吗? 93 88 81.84 5 1.86
2 十分之五的当地奈贾音乐音频和视频未经许可被复制 93 85 79.05 8 7.44
3. 你认为大街上的普通人能区分原版和山寨录像带吗 94 28 26.3 66 62
4 盗版是否给制作人/作者带来了经济利益 93 26 24.2 67 62.3
5 盗版作品的零售商知道这是一种犯罪行为。 95 75 71.2 20. 19
6 购买盗版作品的人知道这是一种犯罪 94 40 37.6 54 50.8

表2。以上数据表明,街上的普通人无法区分正版和awarawa录像带。

研究问题2

盗版作品的制作者是否有经济利益?

因此,它是一种快速赚钱的手段,自雇的手段,分别占93.5%和67.7%,如图所示表3。它还使政府失去了巨额收入,并拒绝向作者支付大笔款项。这反映在64.6%和75.4%的数据中。

S / N 问卷调查项目 总反应 是的 没有
1 这是一种赚快钱的方法 92 86 93.5 6 5.5
2 这是一条可靠的自主创业之路 94 72 67.7 22 20.7
3. 它抢走了政府的巨额收入 95 68 64.6 27 25.7
4 制片人和作者得不到巨额报酬 92 82 75.4 10 9.2

表3。上述数据表明,盗版作品的生产者获得了大量的经济利益。

研究问题3

现代科技是助长了盗版还是阻碍了盗版?

上表第一个问卷项目显示,73.6%的人认为互联网服务的可用性进一步推动了盗版活动,如下图所示表4。Awarawa记录具有欺骗性,也是一种冒犯。这些数据分别有81%和63%附加到项目2和3。

S / N 问卷调查项目 总反应 是的 没有
1 互联网助长了盗版 92 80 73.6 12 11.04
2 出售“awarawa唱片”是一种违法行为 92 88 81 4 3.7
3. 以“原装”的名义销售“awarawa”是欺骗和对买家不公平的 83 76 63 7 5.8

表4。以上数据表明,互联网服务的可用性为73.6%。

研究问题4

广播电台在这个法案中扮演什么角色?

上表显示电台/电视台不向作曲家支付版税(53.7%),但实际上他们也不鼓励盗版,不回答的比例为57.04%,如图表5。它进一步强调,这些电台知道知识产权,以及作曲家的创作成果实际上应该给他/她带来什么。9]。

S / N 问卷调查项目 总反应 是的 没有
1 电台/电视台不向作曲家支付版税 91 59 53.7 32 29.1
2 电台/电视台鼓励盗版 92 30. 27.6 62 57.04
3. 广播电台知道知识产权 90 78 68.4 12 10.8

表5所示。上述数据显示,广播/电视台不向作曲家支付版税(53.7%),但实际上他们也不鼓励盗版,有57.04%的人回答“不”。

研究问题5

你认为nc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吗?

表6以上证实了(44.6%)版权委员会并没有履行其职责。此外,委员会需要扩大对公众的教育活动范围。它确认了惩罚违法者是正确的,违反版权法会给营销人员带来麻烦。持肯定态度的分别为80%和80.04%。

S / N 问卷调查项目 总反应 是的 没有
1 尼日利亚版权委员会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91 49 44.6 45 41.10
2 尼日利亚版权委员会需要教育公众 92 89 81.09 3. 2.8
3. 惩罚任何违反尼日利亚版权法的人都是正确的 94 85 80 9 8.5
4 对版权法的无知会给营销人员带来麻烦 92 87 80.04 5 4.6

表6所示。以上数据证实了(44.6%)版权委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调查结果讨论

总的来说,大多数尼日利亚公众都不相信盗版是一种针对创作者、政府的犯罪行为,并会导致政府目标实现的下降趋势。

因此,版权法的有效执行是尼日利亚创意产业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自1989年尼日利亚版权委员会成立以来,随着1988年第47号版权法令的实施,尼日利亚版权委员会一直在不懈地努力打击盗版。在2005年展开的打击盗版策略行动计划和版权诉讼及调解计划等活动,就是这些努力的见证。[10-13]。

打击盗版的策略

1.NCC应该推出更多的计划来执行版权法。

2.海关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国国际开发署、世界海关组织等其他发展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战略联盟,以扩大打击海盗行动的范围和成效,提高公众意识。

应当审查尼日利亚的版权法,使其符合当前旨在减轻版权挑战的国际最佳做法和标准。

参考文献

全球科技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