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N: 2319 - 9865
乔杜里年代
印度旁遮普大学药学系
通讯作者:
加里•理查德,
Tecnológico蒙特雷,
墨西哥
收到日期:26/04/2021;接受日期:26/05/2021;发表日期:31/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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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人在临床应用和分析中面临多重权利侵犯。从1975年起,性别转变过程在诊断分类手册中被列为一项障碍,这一分类最近从ICD(国际疾病分类)中删除,并在DSM(精神障碍诊断和应用数学手册)中继续存在。在世界几个地区,跨性别者被迫仅仅接受医学诊断和评估,以促进跨性别者获得医疗保健,接受修复性治疗,并遭受仇视跨性别者的机构和社会歧视和暴力。在一些国家,身份法包括医疗需求,如医学诊断、内分泌治疗、生殖器官手术或绝育。在科学文献中,通过将概念化、术语、视觉表征和实践病理化,以及作为党派偏见,跨性别经历的频繁病理化将为人所知
介绍
变性人在临床应用和分析中面临多重权利侵犯。从1975年起,性别转变过程在诊断分类手册中被列为一项障碍,这一分类最近从ICD(国际疾病分类)中删除,并在DSM(精神障碍诊断和应用数学手册)中继续存在。在世界几个地区,跨性别者被迫仅仅接受医学诊断和评估,以促进跨性别者获得医疗保健,接受修复性治疗,并遭受仇视跨性别者的机构和社会歧视和暴力。在一些国家,身份法包括医疗需求,如医学诊断、内分泌治疗、生殖器官手术或绝育。在科学文献中,通过将概念化、术语、视觉表征和实践病理化,以及作为党派偏见[1],对跨性别经历的频繁病理化将为人所知。
跨性别政策和学术在临床应用和分析中广泛质疑跨性别个体的病理化。在过去的十年里,全球出现了一场变性人去病理化运动,在不同的主张中,要求将变性人诊断分类为一种疾病,并在医疗保健和法律背景下进行改变。
国际和区域机构设计了与性、性别和身体多样性相关的人格权利框架,为变性人去病理化政策提供了相关参考。《日惹原则》于2007年出版,并于2017年通过《日惹原则》和《十项原则》进行了扩展,确立了护理助理在性取向、性别表达、身份认同和性特征方面的国际人权法应用。国际和区域人权机构将与去病理性相关的要求纳入其议程[2,3]。
最近,除了在医疗保健和法律背景下,还将在诊断分类中确定反式去病理方面的进展。与此同时,跨性别者继续遭受病态化和恐跨性别暴力。
病人护理中的人权框架提供了一种基于人格权利的保健实践方法。本文旨在分析跨变性去病理化视角与人权评估框架之间的共同人权焦点和潜在联盟。
国际人权框架和变性去病理化政策与学术之间的相互关系将被确定。人权框架将被称为跨性别去病理化的相关参考。与此同时,欧洲人权机构将跨性别去病理性观点纳入其议程和战略文件。
在过去的十年中,护理副学士将确定基本人权原则在性、性别和身体多样性方面的应用。2006年,一个全球专业小组制定了《日惹原则》,即在性取向和性认同方面适用国际人权法的原则,并于2007年由国际组织人权理事会印发并授予。《日惹原则》是国际去病态化政策和学术研究的相关参考文件。2017年,出版了《日惹原则》和《十项原则》,其中的额外原则提出了过去十年提出的新主题和优先事项,以及与epicine个人人权相关的方面。2011年,该国际组织通过了关于性取向和性身份平等的主要决议。从这一刻起,国际组织机构和区域人权机构发布了与保护免受基于性取向、性别表达/认同和性特征的歧视有关的战略文件。
此外,2016年,一个全球性国际组织设立了性取向和性认同专业组织,被认为是捍卫全球变性人权利的机会。许多学者分析了国际人权法中关于“去病态化”的争论,以捍卫“去病态化”的权利。